日前,《青島市中小學研學旅行工作管理辦法(試行)》正式發(fā)布,其中提到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應當依據(jù)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實際和季節(jié)特點,一般在每年3至5月、9至11月等6個月中進行。原則上小學4至6年級每學年安排集體研學旅行不少于2次,每次1至2天;初中7至8年級每學年安排集體研學旅行不少于2次 (含學工學農),每次1至5天;高中1至2年級每學年安排研學旅行不少于2次,每次1至7天。該辦法自本月17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0年2月16日。
根據(jù)辦法,我市中小學校研學旅行主要包括知識科普、體驗考察、勵志拓展、自然觀賞、文化康樂等方向,根據(jù)不同學段特點和培養(yǎng)目標,不同研學旅行方向可以相互融合,并不斷擴展延伸,逐步建立小學以市情為主,初中以市情、省情為主,高中以省情、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。
(記者 王世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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